“感謝信陽市平橋區(qū)人民法院為我們農民工討回血汗錢,我們終于能過個好年了,請收下這些錦旗……”
近日,一起追索勞動報酬糾紛當事人給平橋法院立案庭、執(zhí)行局、區(qū)人民調解委員會駐法院“泥土情”調解室連送三面錦旗,表達對法院高質高效辦案、公正司法為民的感激之情。

原告張某在被告項目部從事打混凝土施工作業(yè),經項目完工后結算,被告應支付原告勞務費22.5萬余元,并出具工程結算單,但被告僅支付3萬元后始終未給付剩余款項。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,原告訴至平橋法院,訴請被告給付原告勞務費19.5萬元。
高效立案減訴累。這一天,原告家屬馮某拿著工程結算單來到平橋法院進行訴訟咨詢,立案庭工作人員了解事件的來龍去脈,耐心向其說明立案程序及所需材料,在審查時發(fā)現所訴被告所在地為鄭州管轄,從文書送達及執(zhí)行便利度出發(fā),應優(yōu)先在被告轄區(qū)立案。但馮某表示家中有孩子要照顧無法抽身,且夫妻倆文化程度不高,丈夫老實本分未出過遠門,擔心路途遙遠,奔波困難。工作人員了解后,立即向庭長陳讓禮匯報此事。陳讓禮查閱材料后認為,本案系涉民生案件,案情簡單,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,且有調解的可能性,為減輕群眾訴累,他決定在本地接受案件材料,審核通過后轉入“泥土情”調解室進行訴前調解。
真情調解解民憂。“泥土情”調解室接到案件后,調解員羅傳華第一時間聯系被告,詳細了解其拖欠農民工勞務費的原因,由于被告公司遠在外地,她通過電話、微信、郵件等多種方式耐心釋法明理,告知其拖欠支付需承擔的法律后果,向其列舉同類案件的審判執(zhí)行結果,說明原告農民工維權的艱難不易。經多次溝通調解,被告承諾于2023年11月前履行全部款項,雙方意見達成一致,并簽訂了調解協(xié)議書。案件取得一定進展,馮某一家再次看到了希望。
雷霆執(zhí)行終圓滿。協(xié)議時間到期后,被告依舊遲遲未履行還款義務,原告向法院申請強制執(zhí)行。承辦人陳海濤立即與被執(zhí)行人聯系溝通,并依法向被執(zhí)行人送達了執(zhí)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。為保障農民工工資盡快給付,陳海濤帶隊前往鄭州對被執(zhí)行企業(yè)實際情況進行詳細調查,闡述利害關系,講清列入失信企業(yè)對其產生的影響。經過執(zhí)行干警堅持不懈努力,最終被執(zhí)行人主動履行所欠款項共計19.5萬元。至此,案件圓滿執(zhí)結。
本案是平橋法院矢志不渝、為群眾辦實事的小小縮影。近年來,平橋法院始終把踐行“人民至上”落實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,高度注重涉農民工工資等民生類案件的妥善審理化解,開啟綠色通道,做到快立案、快調解、快審判、快執(zhí)行,通過多元化糾紛解決途徑化解勞動爭議糾紛,保障勞動者合法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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